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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滄州市鹽山縣縣城南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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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日期: 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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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近方案制定者表示,《實施意見》是一個貫穿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直到高等教育的“一攬子解決方案”,“需要整體去解讀”。但顯然,各方最為關注的還是其中有關高考改革的內容。
高考“試金石”
在中國教育改革領域,高考一直被視作是風向標,皆因其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當前教育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也多被視作是“高考綜合征”。
因此,本次改革的一大背景,在堅持統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具體的改革路徑包括課目設置、錄取機制以及選擇試點。
首先,在課目設置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
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也就是3+3,3門必考,3門選考,共6門考試課目,其中英語有兩次考試機會,學生可以拿最高的那次成績來記入總成績,總的來講給學生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學業所長的空間。” 上述接近方案制定者表示。
而在錄取機制方面,《實施意見》中也有專門內容涉及,但接受采訪的幾位教育學者均表示“力度不夠大”,“與期待尚有一定差距”。
《實施意見》規定: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我們提出了‘兩依據、一參考’,其中一個依據是依據統一考試成績,再就是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這次改革我們強化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杜玉波解釋了此番改革的訴求。
此外,遵循教育改革循序漸進的邏輯,本次高考改革也選擇了試點。具體而言,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兩省市的高二、高三學生繼續實施現行高考辦法,而不進行試點省份的學生也繼續實施現行高考辦法。
“招考分離”未能實現
對于本次改革方案,關于招生的部分,最初曾被各方寄予厚望。
“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我認為這是推進高考改革的核心。”長期關注高考改革的學者熊丙奇表示。而有接近方案制定者進一步表示,推行“招考分離”,本身也是還高校辦學自主權的題中應有之義,“大學辦學,連招什么學生都自己決定不了,更何談保證辦學自主權?”
其實,推行高校招生自主權的改革一直在以小步突進的模式在展開,國內已有若干所高校擁有了某種意義上的自主招生權力。 據杜玉波介紹,高校自2003年開始啟動自主招生試點,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人數的5%,2013年錄取2.5萬名左右。
但上述自主招生的程序,仍然是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大學給予一定幅度降分錄取,并非嚴格意義上的高校自主考核,自主錄取。
不久前,曾有民辦教育智庫提出了更為激進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方案。
在這份名為《以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為重點,推進高考制度改革的建議》(下文簡稱“《建議》”)中,21世紀教育研究院課題組建議,要率先實現“招考分離”,國家教育考試中心作為專業化考試機構,負責全國統一高考的命題;省級招辦轉變職能,考試報名的責任交給考試中心,制定具體招生政策、評價考生的權力還給高校,取消控制學生志愿和投檔的權力。
“現在出臺的一些內容,很多都是在過去政策基礎上的加加減減,并沒有觸及核心問題。” 前述接近方案制定者表示。
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此前在《實施意見》的起草過程中,“招考分離”的內容曾有涉及到,“但有關領導為了改革穩妥計,把這個方案否定了,最后出臺了現在這個方案。”有接近決策層的人士表示。
按照考試改革“三年早知道”的要求,2017年,第一屆高考改革后的“考生”將奔赴考場參加新高考,高考改革大局亦將真正拉開帷幕。而“風向標”所發生改變,必將傳導至中國教育的各個環節。